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
——诗119: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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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今日经文]
耶利米书32-34章
[默想 · 问题 · 应用]
耶和华吩咐耶利米赎回在他家乡亚拿突的田地,是要他以行动宣告日后这地方必有人居住。耶利米的疑问是:这是不是代表耶和华改变心意,要施行神迹免去耶路撒冷的灾难?在神不是没有难成的事吗?(32:6-25)。从耶和华的回答,祂会对以色列民的罪 “视而不见” 吗?祂所宣告的恩典要怎样成就?
西底家王与耶路撒冷的众人立约,要遵照摩西律法释放已经服事六年的仆人婢女,却又反悔。这说明他们都轻视彼此立约的誓言,也轻视在西乃山与耶和华所立的圣约;个人的经济利益,取代了耶和华明显的吩咐。这也是我们今天常遇到的诱惑,我们应如何面对?
愿神保守
版权:Faith Comes By Hearing、主恩国语堂圣经通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