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弟兄”一词很好理解,就是指主内灵胞。因此,它不是一个具体职分,乃是主内肢体间的尊称。“弟兄”一词乃是从旧约引申而来的,因为希伯来民族是一个圣约整体,所以肢体间的关系正是“弟兄”关系。
“基督徒”是属灵的以色列人,所以新约直接引用。
“门徒”和“使徒”这两个词是常常被误解的。有人甚至认为“门徒”是在信徒之上的另一步灵程中的身份。故而,他们到今天为止甚至自称“使徒”,或者到处设立“使徒”。此中乱象都是不明白这两个词的意义所导致的。根据徒11:26节的记载:“ ......门徒称为基督徒,是从安提阿起首”。因此,我们可以断定,“门徒”就是“基督徒”。“基督徒”就是“信徒”,“信徒”就是“圣徒”。而“使徒”则不然,“使徒”是特殊性的临时职分。是神在某段历史时期中所特别赐下的,人数有限。
具备“使徒”身份必须有如下几点——
1.直接蒙召,被主差派。(《哥林多前书》12:28:“神在教会所设立的,第一是使徒。第二是先知,第三是教师。其次是行异能的。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。帮助人的。治理事的。说方言的”。《使徒行传》1:22就是从约翰施洗起,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,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,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。)
2.见过救主。(《使徒行传》1:22就是从约翰施洗起,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,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,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。” )
3.被赋予行超然神迹的能力。(《哥林多后书》12:12:“ 我在你们中间,用百般的忍耐,借着神迹奇事异能,显出使徒的凭据来”)
4.具备绝对的权威,而此权威是基督所直接赋予的。(《加拉太书》2:8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动我,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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